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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耶穌,我愛祢 

My Jesus, I Love Thee

 
主耶穌,我愛祢,深知我屬祢,
世上諸般樂趣,為祢全丟棄;
祢是我的救主,為我還罪債;
若我曾愛救主,如今更親愛。
 
主耶穌,我愛祢,因祢先愛我,
為我十架釘死,赦我眾罪過;
祢戴荊棘冠冕,為羞辱苦害;
若我曾愛救主,如今更親愛。
 
無論生死禍福,我必愛我主,
當我一息尚存,仍要讚美主;
臨終聲雖微弱,仍向主示愛;
若我曾愛救主,如今更親愛。
 
救主來迎接我,永住榮耀中,
我必時時頌揚救主的恩寵;
戴榮耀的冠冕,與主永同在;
若我曾愛救主,如今更親愛。


這首詩的作者費司通(William Ralph Featherston, 1842-1878)是加拿大人。 在他得救信主時,為了表示他對主的感恩和愛忱,寫下了這首詩歌,當時他僅十六歲。他將原稿寄給姑母,經她鼓勵後發表。 嗣後,聖詩的編輯曾去信向作者的姑母求證,她告知當年的手稿已為家族珍藏,當作傳家寶。

一位聖公會的會督曾作以下的見證:『有一位年輕著名的女伶,有一次她在一大城市中經過一門戶半開的房屋時,看到門旁榻上躺著一個臉色蒼白患病的少女,她心懷憐恤,就上前慰問她;想不到她反而被那病人勸慰。 那少女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,她對病痛的忍耐和對神的順服,使她靈裏得到滿足。 在交談下,女伶發現她自己所擁有的是暫時的,虛浮的,因此內心常感空虛和苦悶;而這個少女雖為疾病所纏,卻從主得到喜樂和平安。 那少女力勸女伶接受耶穌為她的救主,結果她竟然接納了,而且生命也有了改變。 她意識到靈命與生活有關,而戲劇生涯使她不配成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,因此決定改行。 她父親是戲院經理,而她又是眾人羨慕的熠熠紅星,她的離去會影嚮整個票房和營業。 父親對她的請求竭力反對。 她深愛她父親,也不願棄之不顧,可是她更愛主。 最後她答應父親作當晚的演出,那晚戲院滿座,開幕後,她悄悄地走到台前,當掌聲停止,燈光照在她美麗的臉上,她開始唱:「主耶穌我愛祢……」觀眾震驚而受感動。 從此她走出了舞台,她父親在她的感化下,不久也信主。 父女同工,他們帶領了很多人信主。』

高登(Adoniram Judson Gordon, 1826-1895)是美國浸信會的牧師。 1870年,他在倫敦一本聖詩集上看到這首詩歌,對原來的配曲不甚滿意,經不斷的禱告和默想,作了今日各詩集一致採用的曲譜。在一長途火車上,疲倦的旅客中,有一對年青的夫婦忽然唱起這首歌來,唱完四節,大家請他們再唱,繼而有人和唱,最後全車旅客都歌唱而忘卻了旅途的勞頓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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