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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
我已經決定,要跟隨耶穌,
我已經決定,要跟隨耶穌,
我已經決定,要跟隨耶穌,
永不回頭,永不回頭!
雖無人同走,我仍要跟隨,
雖無人同走,我仍要跟隨,
雖無人同走,我仍要跟隨,
永不回頭,永不回頭!
十架在前面,
十架在前面,
十架在前面,
永不回頭,永不回頭!
當我們決
1958年,浸信會主日學音樂主任芮諾士(William J. Reynolds, 1920 - )在一本澳洲印行的福音詩歌小冊上看到這首詩歌。 這是一首印度民謠,原自印度東北亞撒省(Assam)的格羅族(Garo tribe)。 亞撒省北鄰喜馬拉亞山脈,該省居民多數是山地原住民,其中三分之二居民信印度教,四分之一信回教。 格羅族中有許多人受宣教士感化成基督徒,但多數是信奉他們傳統的宗教。
對格羅族民來講,要跟隨耶穌,許多人必須脫離家族親人,放棄繼承權,被社會擯棄,朋友鄙視。 要唱出:「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,永不回頭。」走上這不歸路,是需要無比的勇氣。 1960年夏,浸信會全球大會時,一位來自亞撒省的代表,聽到這首歌時,證實它是當地信徒決志時的宣告。 這也是一首按牧禮拜時常唱的詩歌。
這首歌原文僅兩節,1959年刊印在聖詩集時,由柯拉克(John Clark)加上第三節,並由芮諾士配上和聲。 嗣後,莊遜(Norman E. Johnson),湯默士(Eugene Thomas),及巴樂斯(Cliff Barrows )等各自將該曲調改編。
唱這首歌,需要無比的勇氣和毅力。
筆者童年在主日學時,讀到羅得的妻子離開所多瑪城時因回頭一看而變成鹽柱,曾笑她愚蠢,因而立志萬事絕不回頭。
中年時,我移民來美,撇下了過去的一切成果,遠離至親好友。
每當遇到挫折困難時,不免想回頭,那時才真正體會到羅得妻子的心情和處境,要永不回頭,是多麼的不易!
二千年來,多少基督徒為主殉道!他們用生命來詮釋這首詩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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